商店出賣商品是要約邀請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店出賣商品的,是屬于要約邀請的行為,商店向顧客表示商品,就是希望顧客購買,從而產生買賣交易的合同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四條?【要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合同訂立中要約失效的情形
要約失效,即要約喪失法律效力。要約失效后,要約人不再受其約束,受要約人也終止了承諾的權利。要約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礎,受要約人即使承諾,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拒絕要約,包括明確表示拒絕,或對要約進行了修改、限制或擴張。要約人一旦收到受要約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約的通知,要約即因被拒絕而終止效力。受要約人拒絕要約后即使在承諾期限內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為發出的新要約。
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只要撤銷符合法律規定條件,要約即失效。
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要約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約人可以承諾的有效期限。在該期限屆滿時,受要約人未為承諾的,要約就失去效力。在該期限屆滿后,受要約人又表示接受要約的,該意思表示不為承諾,只能看作是一種新要約。
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對要約修改后的“承諾”視為受要約人對要約人發出的新的要約,是對原有要約的拒絕。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店出賣商品的,是屬于要約邀請的行為,商店向顧客表示商品,就是希望顧客購買,從而產生買賣交易的合同行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離婚不協商能不能直接起訴離婚
2021-02-28行政機關違法對違建強拆有賠償責任嗎
2020-12-22公益崗會被辭退嗎
2021-01-21評殘之后續治療誤工費如何計算
2021-02-05保全押金怎么退
2021-02-24兩人公司要成立股東會嗎
2021-02-07商標侵權如何處罰,處罰方式有哪些
2021-01-26反擔保協議(一)
2020-12-31起訴解散公司帳戶資金能保全嗎
2020-11-28施工過程中受傷的哪里的法院有管轄權
2020-12-28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范圍
2021-01-15財產保全后賬戶可以有資金往來嗎
2021-02-27貴州煤礦7人遇難,公司應賠多少
2021-01-02空白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2-23學校承擔責任的情況都有哪些
2021-02-06租房的陷阱有哪些,怎樣選擇理想的房屋中介
2021-01-11上班途中遇車禍 公司拒絕工傷賠償
2021-02-07交保險沒簽合同被辭退或調崗怎么辦
2020-12-21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內容是什么
2020-11-11意外死亡保險理賠的標準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