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后的合同是要約嗎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蓋章后就成立,而要約是屬訂立合同的方式,所以蓋章后的合同并不是屬于要約,而是屬于合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三條?【訂立合同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第十四條?【要約】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要約邀請】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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