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撤銷的法定條件
在要約通知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此時應當認為要約尚未生效。撤回要約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個文件中,前面寫了要約的內容,后面寫一句話:上述內容無效。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八條?【要約的撤銷】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十九條?【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一)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這也是實際中比較重要的常識問題。如果我們一方想要進行撤銷要約,就要知道在法律上對于撤銷條件的規(guī)定,才能依法進行,否則就是違約行為。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y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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