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附加的承諾書有效嗎
單方面的承諾不是合同,但經雙方同意了的,就是合同,是雙方合意后的協議。
二、合同承諾的方式有哪些
從各國立法規定來看,對于承諾的方式,一般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如果要約沒有對承諾方式作出特別規定,則受要約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來表示承諾:
(一)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表示承諾,這種方式是在實踐中經常采用的。
一般來說,如果法律或要約中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承諾,則當事人可以用口頭形式表示承諾。
(二)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諾。這就是說要約人盡管沒有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明確表達其意思,但是通過實施一定的行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諾。我國合同法中明確規定承諾應當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緘默或者不行為不視為承諾。應當注意的是,默示不同于單純的緘默或不行動。緘默或不行動都是指受要約人沒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確定其具有承諾的意思;而默示的方式雖不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作出的,但受要約人通過實施一定的行為或其他方式作出了承諾,而且從其行為和表現來看,可確定其具有承諾的意思。
什么是承諾的方式
承諾的方式,是指受要約人通過何種形式將承諾的意思送達給要約人。承諾的方式是否應作為有效承諾的一種要件,主要取決于要約的內容是否對承諾作出了明確規定。如果要約中明確規定承諾必須以一定方式作出、否則承諾無效,根據要約的拘束力和意思自治原則,此規定為有效,那么承諾人作出承諾時,必須符合要約人規定的承諾方式,在此情況下,承諾的方式成為承諾生效的特殊要件。如果要約沒有特別規定承諾的方式,則不能將承諾的方式作為有效承諾的特殊要件。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承諾”的相關法律知識的講解,大家可以仔細閱讀本文,并結合自己的實際,做出明智的決定與處理,小編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什么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聯系我們律霸網平臺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拘留后調解還能撤銷嗎
2021-01-27什么樣的智力成果可以獲得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
2021-01-18賣假貨會判刑嗎,賣假貨的法律責任
2020-11-15未成年能不能構成特別累犯
2021-01-25彩禮錢是否需要返還給男方
2020-11-25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不用賠償
2021-02-27未婚生子會被罰款嗎
2021-01-07贍養費能追溯嗎
2020-12-11生而不養的父母,可以不贍養嗎
2021-01-10單方承諾是否構成連帶責任擔保
2021-03-01合同之債的客體
2021-01-22離職后公司扣款合法嗎
2021-02-10裝修工人失誤造成業主損失誰賠償
2021-01-24未支付經濟補償與加付賠償金要如何適用
2020-12-05夏季勞動保護的方法有哪些
2020-12-31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規定
2021-02-23違反壽險免責條款會有什么后果
2020-12-31保險公司分公司所需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28保險受益人要注意些什么
2021-03-22保險合同中保險人的主要義務是什么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