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簽完后能加補充協議嗎
簽訂合同之后,發現內容還需補充的,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若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者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信息:第一,補充協議的各方當事人系原合同主體;第二,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第三、補充或者變更原合同的內容;第四,當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內容相沖突時的效力問題。
二、法律規定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關于附件的約定主要有以下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本協議,補充或者變更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效力均等;
2、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效力均等;
3、本協議的附件包括【備注附件包括的組成部分】。
根據《合同法》第61條和第62條規定,“補充協議”是對主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項補充的首選方式,即當事人對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法律首先賦予當事人“協議補充”。只有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才能按照主合同條款進行體系解釋或者按照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進行補充。
合同簽完后如果雙方都覺得它的內容不完整,有必要加補充協議的話是可以加的,沒有必要不去加補充協議影響自己的權益。關于合同簽完后能加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你自己不是很清楚的話,發生類似事情時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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