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部門解散可以拒絕調崗嗎
要看你們勞動合同中對于工作崗位的約定,若崗位約定明確,公司無權單方面調你的崗位,公司調動你的崗位,應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協商達到一致,否則你可以不去新崗位,員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條件為由提出離職,若離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
如果本人同意可以調整到與之適應的工作,但不降低其工資待遇或增加勞動強度。如果本人不同意調整用人單位應繼續執行原訂勞動合同的崗位,不得調整,而且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關于調崗,根據勞動合同法與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調崗分為雙方調崗和單方調崗。雙方調崗:用人單位和職工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單方調崗:用人單位有三種情形可以單方調整員工工作崗位:1、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2、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結束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3、勞動者因工致殘達到在一定等級范圍,由用人單位安排適合工作。
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產后至其孩子滿周歲期間。
2、不可以。
《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
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公司如果要進行結算的,這個時候都是會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的,但是如果他人處于哺乳期的話,可能解除勞動合同要進行處罰,這個時候如果拒絕調崗的話可能公司也比較難做,但是可以拒絕。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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