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注商標解決方式有哪些?
1、對尚未注冊成功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如果發現您的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批準,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里,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了,此時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搶注商標的情形有哪些?
1、對于別人已經在使用的還未提交注冊申請的商標,預測別人的經營有潛力以及別人的商標將會有價值,所以搶先一步提交注冊申請,等待別人的品牌價值上升,然后通過將該注冊商標出售給別人或者以注冊商標為入股條件得到別人的股權的方式,得到利益;
2、對于國外的正在使用的注冊或者未注冊的商標,預測別人的經營有潛力以及別人的商標將會有價值,只要別人還沒在國內申請注冊,就搶先一步提交注冊申請,然后通過將該注冊商標出售給別人或者以注冊商標為入股條件得到別人的股權的方式,得到利益。
三、商標被惡意搶注如何認定?
構成“惡意搶注”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一)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占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注冊成功,無異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注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會利用其注冊商標的占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于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并索取賠償。
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認定這一主觀要件的成立?我們不可能深入到申請人的內心世界,去了解他們主觀愿望是否為了不正當利益而只能通過現象去剖析他的本質。哪些現象可以分析出來呢?一是看他注冊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二是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入侵權,并提出賠償請求。通過這幾方面的分析,如果“搶注”申請人注冊商標,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沒有產品,而后高價轉讓或向被搶注人提出賠償請求,我們便可以準確認定他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序中,由被搶注入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采用了不正當手段。
只有自己的證據已經能充分證明對方的商標就是惡意搶注的,但商標注冊局的工作人員卻依然不予理睬的情況下要提起的訴訟也是行政訴訟,也就是被告方是商標注冊局。商標搶注說明該商標并沒有正式的注冊成功,所以造成實際惡劣的侵權后果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一般不可能因為搶注商標而坐牢的。
商標侵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方式和要求是什么?
馳名商標保護期限有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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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徐丹律師,女,法學學士學位,國家司法考試A證。現為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核心專職律師,婚姻家事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執業證號為14201201711164197。徐丹律師從2012開始先后在地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過實習工作經驗,從事執業律師以來,秉承“專業、誠信、敬業、務實”的工作作風和為人處世的態度,已處理過多起訴訟和非訟法律事務,咨詢解答大量各類型民事、經濟、刑事案件。尤其擅長各類婚姻家事糾紛;婚前、婚內財產風險評估和規劃;為境內或者跨境婚姻、繼承提供法律意見;債權債務糾紛;房產合同等。對于婚姻家庭的矛盾有著獨到的見解,善于從法律角度與女性特有的角度為當事人出謀劃策,善于處理婚姻家庭中的疑難雜癥。在執業中也不忘關懷弱勢群體,結合地區司法局以及律所綠色通道提供專職援助,對于一些困難的群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是一位有著專業素養與社會責任感的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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