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凍結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財產已經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刑事訴訟法凍結財產的規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對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經查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3日內解除扣押、凍結,退還原主或原郵電機關。
《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你提出的問題,律霸網小編已經整理出來了,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有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鑒定要求具備哪些條件呢
2020-11-10抵押擔保訴訟時效是否為除斥期間
2021-01-10未打轉向燈追尾怎么辦
2021-02-03交通事故鑒定中是否扣車
2021-02-08傷殘評定前應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19何謂家庭冷暴力?發生家庭冷暴力怎么處理
2020-12-05未經傳喚缺席判決的適用情形
2021-01-30治安處罰規定的責任年齡限制
2021-03-15離婚證據清單模板是怎樣的
2021-01-23轉繼承有怎樣的特征
2020-11-08集資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區別
2021-03-08施工未設置安全措施應否承擔侵權責任
2021-01-29壽險理賠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1-01-04定期壽險購買需要注意什么
2020-12-27保險理財產品有的種類
2021-01-22飛機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1-01-16貿易合同中對保險的約定是怎樣的
2021-02-14本案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嗎
2020-12-12保險批單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2021-03-24涉嫌危險駕駛保險會賠償嗎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