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主動提離婚有什么后果?
婚姻是自由的,不但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不會因為誰提出離婚而過多承擔責任。但你們夫妻之間的關系不能受雙方父母的影響,正確對待自己的婚姻,及時溝通夫妻之間的感情才是上策,尤其是已經有了女兒,還是慎重為好。
單方提離婚有哪些限制條件
任何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1、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2、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方在女方懷孕、分娩、終止妊娠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作了有條件的限制,這主要是從女方的身體健康、心理穩定、精神愉快、對胎兒的成長發育等因素出發,但沒有對女方提出離婚的要求與予限制,這并不意味著女方在什么時候都可以提出離婚請求,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如果女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在《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的規定的情況下,是對女方提出離婚訴訟的限制。
二、哪些情況男方不能提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男方在下列三種情況下不得提出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如果原審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未發現女方懷孕,女方自己發現并提出上訴,應撤銷原判決,駁回男方訴訟請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所謂分娩,特指胎兒脫離母親作為獨立存在的個體這段期間和過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實,不論胎兒出生后是活體還是死體,均應受一年的限制。
3、女方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婚姻法》并未對終止妊娠的原因加以限制,因此,只要女方有終止妊娠的事實,無論出于何種原因,均適用其半年不得離婚的規定。
對男方提出起訴離婚的限制也有例外:首先,女方在上述情況下提出離婚的;其次,雖然在限制起訴期限內,但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受理的,根據審判實際情況,“確有必要”包括男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女方是因為與他人發生關系而懷孕的、女方有賣淫、通奸或與他人姘居嚴重傷害男方感情的,在法定限制期限內,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脅或者合法權益受女方嚴重侵害等情形。
現代社會不僅僅是結婚自由,離婚也非常的自由,無論是雙方當事人當中任何一方提出離婚都是可以的,并不會因為誰提出離婚,而需要過多的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存在著過錯方,過錯方會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財產。
老公欠債應該離婚嗎
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
2020年最簡單的離婚協議書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未履行合同賠償要求怎么寫
2021-02-17評殘之后續治療誤工費如何計算
2021-02-05外貿公司注冊流程有哪些
2020-12-02家長因兒童傷害誤工費的索賠可以得到支持嗎
2021-01-13交通事故需要賠償哪些費用
2021-02-0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0-12-10離婚協議反悔怎么處理
2021-01-19房產互換應如何辦理?
2020-12-30中介假冒房東違法嗎
2021-02-22如何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才合法?
2021-01-09什么是保險近因原則
2021-02-25交通工具意外保險條款有哪些
2020-11-25產品責任險條款
2021-03-1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全文內容有哪些
2021-01-10某公司某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公司訴被趙某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2-11外地保險理賠有什么憑證嗎
2020-12-09再保險合同有哪些特點
2020-11-26一般保險公司多長時間可以賠付
2020-12-07財產保險公司拒賠發生在什么情況下
2020-11-23怎樣選擇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人
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