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需要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就離婚的事實、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問題的安排予以書面記錄。那么簽了離婚協議能反悔嗎?下文中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簽了離婚協議能反悔嗎
1、要想了解簽了離婚協議能否反悔,需要了解離婚協議生效的時間。
一般民事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離婚協議是男女雙方為離婚而簽訂的協議,以離婚為條件,如果男女雙方沒有離婚,男女任何一方不得憑借離婚協議中的內容要求財產歸屬,當雙方離婚時,該離婚協議對雙方才具有法律約束力。
所以領取離婚證或法院判決離婚生效前,離婚協議未生效,隨時可以反悔。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所以,如果離婚以后(即頒發離婚證以后),如果發現訂立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財產分割協議。
3、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相關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離婚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費的約定是可以反悔的。
二、離婚協議簽訂后可以反悔嗎
1、領取離婚證前,離婚協議未生效,隨時可以反悔。
2、領取離婚證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種情形加以分析:
(1)離婚本身不能反悔。
雙方離婚后其夫妻關系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復婚必須雙方自愿并重新辦理結婚登記。
(2)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可以反悔 。
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涉及撫養權和撫養費。如果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
(3)財產分割協議原則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實踐中,有的人為了達到迅速離婚的目的,將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均答應給予對方,而一旦達到離婚目的,反過來又以顯失公平等為由起訴。法律顯然不能支持這種不誠信的行為。
①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認真履行;
②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如有變更或撤銷的意見,雙方不能重新達成合意時,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訴訟必須在協議簽訂后的一年內提起,超過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③提起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一方必須舉證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會遭到法院的駁回。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二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不屬于反悔。如果離婚后對離婚協議中關于撫養問題或財產問題想要反悔,最好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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