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碰到一些結婚生小孩后因為種種原因鬧離婚的,他們有的可能夫妻兩自己私下協商在離婚書上一簽字就離婚的,但也有的情況是夫妻兩只是其中一方想要離婚,而另外一方不同意,又或者因為孩子和財產方面的問題導致夫妻兩在離婚的這件事上意見不統一,那么我們就會想到向法院起訴離婚,那么起訴離婚程序判決時間是多久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起訴離婚程序判決時間是多久?
離婚案件起訴立案后,一審若適用簡易程序,則3月左右就可以審理完出判決書,若適用普通程序,則6個月左右審理完出判決書,當然若對方不想離婚或想通過拖時間在財產方面獲得更多話語權,法院通知對方后,對方不接傳票、法院則還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同時要給對方30天左右的答辯期,對方還可以在公告期間快滿時提出管轄權異議,只要對方提起管轄權異議,無論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現行法律,法院會受理,要審查15天左右出一個裁定,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還要重新要經上述階段。
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不成立,對方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該上訴審查期間法律沒有規定,一般為一個半月左右,就可以開庭審理,一般一審時若無明顯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且對方不到庭,法院無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關事實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開庭后一個半月左右法院會出判決書,出判決后,對方可能會不來拿判決,法院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公告送達后6個月后,提起離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訴,若對方拖時間,會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當然其中也會有變數,如女方懷孕或殘疾、重傷等無法預料的事件),一審判決離婚后,對方可以對一審判決起訴,起訴后二審法院會在二三個月確定是否判決離婚,一般若一審判決已判決離婚,二審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個離婚訴訟過程基本完成。
二、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2)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于起訴離婚程序判決時間是多久相關內容,離婚程序判決至少是3月月,但是可能因為中間的種種原因導致會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更多的是會勸和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夫妻兩的感情確實破滅的情況下,法院也是不予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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