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則肯定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而此時就需要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書,但很多人對自愿協議離婚書怎么寫不是很了解,其實要了解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從離婚協議書具體包括了哪些內容入手分析。下面就讓律霸小編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自愿協議離婚書怎么寫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形式。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協議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如何給付以及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離婚協議的責任。
二、離婚協議中的哪些內容沒有效力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2、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
3、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4、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不動產的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該義務有時間限定,即在子女18周歲以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子女18周歲以后,若子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出現,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歲以后,父母對子女的幫助屬于自愿行為,沒有法律的強行性制約。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歲以內,若父母一方經濟條件有限,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降低撫育費的支付標準。
通過上文的介紹之后,大家應該已經知道自愿協議離婚書怎么寫了吧。在具體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需要考慮到共同財產的分割、未成年子女的撫養以及共同債務承擔等問題才行,當然前提是離婚夫妻在這些方面需要處理。要是不清楚該如何書寫的話,建議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代為起草。
無子女無財產離婚協議書范本2020
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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