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可以參加拍賣會嗎
被執行人有權作為競買人參加競買,跟普通競買人一樣。但是,必須得告訴你,你的保證金解入法院的賬戶,法院如果案件需要,隨時可以凍結你的保證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買受人的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參加競買。
失信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2013年11月14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今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并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名單涵蓋了社會各行各業的“老賴”,除了賴賬大戶集中的房地產、外貿加工等行業,值得關注的是,一些新興行業也名列其中。根據《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執行案件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強制執行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游、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被執行人是可以參加拍賣會的,因為被執行人現在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沒有受到限制的,法院可能會隨時可以凍結你的保證金,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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