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是指人身保險金給付的責任。即保險合同中約定由保險人承擔的危險范圍,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所負的賠償責任,包括損害賠償、責任賠償、保險金給付、施救費用、救助費用、訴訟費用等。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并交付保險費后,保險合同條款中規定的責任范圍,即成為保險人承擔的責任。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發生財產損失或人身保險事故,保險人均要負責賠償或給付保險金。保險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范圍包括:損害發生在保險責任內;保險責任發生在保險期限內;以保險金額為限。
人身保險的保險責任
人身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指當人身保險單上載明的危險發生造成保險標的損害或約定的人身保險事件發生(或約定期滿時),保險人應負的經濟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在保險單有效期內,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有下列保險責任,并按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生存到保險期滿,給付保險金全數。
二、被保險人自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疾病死亡,給付保險金全數。
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件所致的死亡,給付保險金全數。
四、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件造成身體殘廢,按“人身保險意外傷害殘廢給付標準”的規定給付保險金。
保險人對于下列情事不負死亡或傷殘給付責任:
一、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對投保條件有隱瞞或欺騙行為。
二、由于被保險人自殺、犯罪行為,或由于被保險人、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所致殘廢或死亡。
三、由于戰爭或軍事行動所致的殘廢或死亡。
四、因疾病所致的殘廢。
五、被保險人自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內因疾病死亡。
人身安全對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十分重要,所以當我們滿足了其保險的條件后。不乏都去買一份人身保險。可是,在買保險時我們應當清楚的知道所買保險的責任。不要到我們需要保險公司負責的時候,又因為自己沒有弄清相關條約而無法獲得相關賠償。若您還有其它疑問,請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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