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需要帶哪些材料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一)一次性付款客戶需攜帶資料如下:
1、購房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2、學校出具的購房證明
(二)申請按揭貸款的客戶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購房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份
2、戶口簿原件及首頁復印件3份,夫妻雙方姓名所在頁復印件3份,非本地戶口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3份
4、學校出具的購房證明
5、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證明
6、借款人及配偶私章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簽訂合同的時候那么不同的購買方式,帶的材料也會不一樣的,如果自己是一次性付款的話帶的材料就比較少,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還需要銀行的相關證明,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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