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過錯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財產?
離婚時過錯方不會少分或不分財產,但過錯方需要支付補償金。少分或不分財產的情形是,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離婚分割財產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過錯行為理論上不會影響到財產的分割,可即使雙方都沒有過錯行為,誰也沒有過隱藏或轉移財產的做法,其實也不見得就是男女絕對平等的分割,共同財產的財產的分割也會照顧弱勢群體的。
過錯方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
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合法嗎?
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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