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法律規定農村離婚財產怎么分?
根據法律規定農村離婚財產首先是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愿,如是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如是一方財產,不參與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賠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農村夫妻離婚房屋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離婚如何分割,如果雙方沒有相關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如何分割,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3、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如何分割,這類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于離婚財產方面的分割,應當是雙方當事人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之下,可以由法院來作出判決,法院的判決是根據《婚姻法》當中的平均分配的原則來進行的。不管怎么樣都必須要為相關的當事人爭取合法的利益。
單方面離婚怎么分財產?
男人家暴離婚能少分財產嗎?
分居后有外遇如何分財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用盜版ps做商用算侵權嗎
2021-03-19治安強制措施有哪些
2020-12-01企業法律顧問要求通過法考嗎
2021-03-2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1-01-30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三有什么內容
2020-11-28民間借貸到期后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2021-02-28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全
2020-12-13工程停工買賣合同可否解除
2021-01-18二審上訴變更訴訟請求的處理及風險
2021-01-09房產證沒有本人簽字能抵押嗎
2020-12-22要向被裁掉的員工支付補償金嗎
2020-11-19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怎么做
2021-03-02人壽保險重要性及功能有哪些
2021-03-17校方責任險賠付比例
2021-03-01保險條款是如何分類的
2021-03-04人身保險糾紛可以起訴嗎
2021-02-01車輛雙方事故和單方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30導游人士購買保險全方位攻略
2021-03-07傷者死亡駕駛員駛離現場全責保險公司怎么賠付
2021-01-16車被縱火保險公司賠嗎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