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案過錯方能分到財產嗎?
過錯方離婚的時候會分到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二、離婚財產分割案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離婚財產分割案的審理時間一般是6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離婚財產分割糾紛律師收費考慮哪些因素?
律師收費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只要是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財產分割的,目前為止沒有一例財產分割案例是凈身出戶的,所有的凈身出戶,都是因為過錯方自愿的,自愿簽訂的凈身出戶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雙方在分割財產的過程中,都不能有隱藏共同財產的行為。
離婚過錯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財產?
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合法嗎?
過錯方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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