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物品原主人基于什么權利可向善意第三人請求返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丟失物品原主人要求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歸還物品,是基于原主人對該物品擁有的所有權,但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零七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第一百零八條?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后,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滅,但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遺失物的特征
1、遺失物是具體的物。
遺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種權利,比如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而且遺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陽光等等。
2、遺失物的界定狀態體現在占有。
比如甲丟了一只手機,那么這個時候手機被界定為遺失物是因為甲喪失了對手機的占有,也就是說甲喪失了對手機的實際控制。這一點是遺失物區別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
3、是否喪失意思占有不影響遺失物的認定。
所謂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據記憶的意思表示而持續的虛擬占有狀態。是否喪失意思占有只區別于遺忘物和非遺忘物的遺失物,而不區別于遺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為遺忘物本來就屬于遺失物的一種。比如甲遺忘了背包在公交車上,那由于遺忘,甲喪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無意間丟失了一個背包,那么此時甲在不斷尋找背包的過程中仍然有著意思占有,但該背包依然被認定為遺失物。
4、遺失物的重新占有須通過他人的民事行為。
比如甲丟了一只手機,如果這只手機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丟手機至找到手機這一段持續期間內,手機處于遺失物的狀態。而這個時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說,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權;但是,除非甲能夠通過自身的民事行為找回這只手機,如果這個時候手機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種行為,收益也好,處分也好,這只手機對于甲來說,自始至終是處于遺失狀態的遺失物。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丟失物品原主人要求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歸還物品,是基于原主人對該物品擁有的所有權,但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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