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務人需要知道嗎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債務人不需要知道。
相關法律知識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后,我們就要知道在法律上規定了只要債權人沒有意義,那么這樣的擔保是依法成立。所以擔保人不需要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可以不用知道。這在生活中會有這樣的情況,大家就要知道這方面的規定。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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