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擔保置換需要原告同意嗎
應該征得原告的同意,原告不同意,法院是不會變更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民訴法適用意見》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中財產保全都必須交納保全費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執行。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應該征得原告的同意,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等,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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