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原告可以共同參加訴訟嗎
可以參加,但并不一定非得要參加。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七條明確: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無理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理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20個原告想要參加訴訟的話人就太多了,建議在庭審的時候選擇一兩個原告當代表參與庭審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全部人都參加。對于原告可以共同參加訴訟的數量或是原告可以共同參加訴訟的要求不清楚,可以找律霸網律師來了解下自己該怎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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