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財產不執行咋辦
1、如果是協議離婚,您可以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去法院起訴對方,一般來說,法院會尊重離婚協議的內容作出判決,法院的判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2、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本身即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對方不履行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可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中明確指出:“人民法院的判決”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具有執行內容并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執行人隱藏、轉移財產,致使判決無法執行。
二、離婚后發現財產遺漏怎么辦?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仍有財產分割的,一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這部分財產。
婚姻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在舉證能力的分配上講究的是“誰主張,誰舉證”,只有在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實因客觀因素無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或者涉及國家 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雖然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做出了分割,但離婚之后并不見得當事人就會心甘情愿的履行。不得不說,現實中有很多人在實際分割財產的時候都存在耍賴皮的情況。不管是之前協商約定的財產分割,還是由法院直接做出判決的財產分割,統統都不執行。這個時候,區分夫妻之前離婚方式的不同,具體的救濟途徑也不一樣。
離婚財產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離婚財產強制執行的手段有哪些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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