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多久
離婚以后財產分割期限是一年,但是在協議離婚的前提下,如果對于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并不是滿意的話,可以再次提出財產分割,如果說在離婚之后發現對方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存在著轉移財產情況,可以在離婚之后兩年內再次提出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時效
協議離婚對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有爭議的,應當適用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二)第八和九條的規定,不應適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這些規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訴訟離婚而言,司法解釋一的第三十一條規定 “出現《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情況的,訴訟時效為兩年”。但如果在協議離婚中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就不應當適用“兩年”的時效規定,而應適用司法解釋二的第八條和九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和“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訴訟時效為“一年”的規定。
財產分割的情況需要自己在既定的基礎上的進行充分的了解,但是在有關問題的處理上的更多的是自己需要注意自己方式采取,如果在自己是協商處理的,那么時間的長短就會有著較強的不確定性,但是更多的是需要自己獲得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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