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商事合同抗辯權的條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須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須雙方所負的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
3、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未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
綜上所述,在商事合同活動中,當事人要充分了解雙方的抗辯權有哪些,如何及時行使抗辯權,保障自己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什么情況下行使哪一種抗辯權,也要注意。每一種抗辯權的行使,都會產生不同的法律效果,享有不同的權利義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聯合懲戒對象申請移出核查期限
2020-12-21我國法律關于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規定
2021-01-08公司合并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2020-11-22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2021-01-19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權?
2020-12-25發生車禍后怎樣收集證據
2021-02-14公有住房承租人糾紛怎么辦
2020-11-12離婚協議里的賠償金多久有效
2021-02-21公司法人有什么權利,哪些人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1-02-14用人單位如何采取措施用法律手段裁員
2021-02-13股東之間能有競業限制嗎
2021-01-13雇傭關系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2020-12-27快遞車逆行出事保險理賠嗎
2021-03-24觸發保險公司免責條款會怎么樣
2020-12-25事故后調解能去保險公司調解嗎
2021-03-14保險公司拒賠起訴狀怎么寫
2021-02-23保險合同出現糾紛處理方法有哪些
2021-03-24保險受益權的變動分析
2021-03-11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有什么聯系
2020-11-08承包林地有林權證嗎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