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能不能追究偽證罪
有偽證就可以。被害人的偽證行為,不構成偽證罪。關于被害人是否能構成偽證罪的主體,在司法界多有討論。本人認為受害人的偽證行為雖然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動,但刑法在第三百零五條明確將受害人排除在偽證罪特殊構成主體之外。被害人的偽證行為也無法構成誣告陷害罪,因為被害人的偽證行為發生在刑事訴訟開始之后。至于如何懲罰被害人的偽證行為,才應該是司法界的討論主體。
法律規定
1、《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也是有資格追究原告偽證罪的,只要被告能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原告有觸犯偽證罪,就可以及時提出自己的異議。對于追究偽證罪的法律責任跟具體追究偽證罪的要求內容是什么不清楚,遇到事情自己無法解決的時候別擔心可以找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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