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也稱為勞動協約、團體協約、集體協約或聯合工作合同,是企業與工會簽集體合同的協商與簽訂訂的以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的書面集體協議。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不同,它不規定勞動者個人的勞動條件,而規定勞動者的集體勞動條件,一般適用于企業行政(或企業主)和全體工人、職員,也有的適用于企業行政(或企業主)和參加簽訂集體合同的工會成員。
目前每個省、市的集體條例都有所不同
集體合同中的報酬包括什么?
集體合同中的勞動報酬主要包括:
1、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2、工資支付辦法;
3、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4、工資調整辦法;
5、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6、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生活費)支付辦法;
7、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集體合同怎樣才生效?
集體合同的產生除要經過雙方代表協商、職代會審議通過、首席代表簽字程序以外,勞動保障部門依法對集體合同進行審查,是集體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集體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應在10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及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文本后15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日生效。報送單位應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異議
集體合同違約責任免除的條件是什么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免除違約者的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當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控制、無法防止、無法避免的,如地震、水災等所產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不可抗力的現象發生后,對集體合同的履行可能引起三種后果:一是全部不能履行;二是部分不能履行;三是延期履行。在什么情況下集體合同全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當事人及有關部門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具體分析,決定集體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
(二)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訂立集體合同時當事人有約定的,當集體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具備這些條件時,可以免除違約者的責任。
(三)國家宏觀調控計劃調整,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修改,當事人對集體合同中與調整后的計劃或修改后的法律、法規或政策不一致的條款不履行時,不承擔責任。第四,因對方過錯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能履行的一方不僅可以免除責任,而且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集體合同條件相關內容,集體合同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于集體勞動合同,是需要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的。工會是需要代表勞動者的合法利益的,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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