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按揭房懷二胎離婚女方有權分割嗎?
婚前按揭房懷二胎離婚時女方也不一定有權利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懷孕期間能否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對于《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其本意應理解為男方和女方雙方行為而發生的懷孕、分娩,不應包括女方和他人發生性關系而導致的懷孕、分娩的情況,否則,對男方來 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導致懷孕、分娩,存在嚴重過錯,也是對男方感情的嚴重傷害,在此情況下再剝奪男方的離婚請求權,既不人道,也容易導致矛盾的激化,而且與法律保護婦女的本意相違背,所以,應賦予男方在這期間起訴離婚的權利。
因此,女方懷孕期間能否離婚需依實際情況而定。
像是這種情況的,女方在結婚以后可以提出來讓丈夫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而且雙方對房產的歸屬也沒有其他什么特別約定的,不管女方懷了幾個孩子,房產都不可能變成夫妻共有的,不過懷孕期間男方也不能隨便提出離婚的。
結婚是按揭房離婚怎么分配?
按揭房是夫妻名字離婚怎么分配
離婚后按揭房屋無法過戶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沒有書面合同對方不認貨款怎么辦
2020-11-10建筑工程疫情如何索賠
2020-11-08勞動仲裁調解協議書范本
2020-11-10買集資房后代子孫可以使用嗎
2021-03-25勞動法關于加班規定怎么規定
2021-01-06枯死老樹致人損害該如何求償
2020-11-17玻璃單獨碎險是什么
2021-03-09保險合同有哪些體現形式
2021-01-02保險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權后,其已經承擔的賠償金能否追償
2020-12-26保險不能理賠怎么辦
2021-01-03超額投保出險后如何理賠
2021-01-07買了新車怎么上保險
2021-03-15論訴訟代理主體之規范
2021-02-15保險“霸王條款”輸官司
2021-01-04政府有償劃撥的土地怎么攤銷
2021-02-06房子拆遷一個孩子不回來簽字怎么辦
2021-01-23拆遷時果樹怎么陪償
2020-12-08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
2021-01-22寧海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
2020-11-21福建省莆田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標準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