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幾個證人才有效
我們知道,官司的類型多種多樣,一般來說,我們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刑事案件中,一般需要要證人證明;在民事案件中,一般只要證據,很少需要證人。
在原則上最少需要一名證人,多則需要三名證人為我們提供證明,證人要提供真實的,準確的證據,證言,證詞才有效達到證明的目的。我們要知道,證人是非常管用的,屬于直接證明,可信度較高的時候可以直接影響結果。所以建議律霸網大家打官司時,最少上傳兩名證人是最為有效的,因為一個人證明的話顯的證明力度不夠強,兩名證人則剛剛好,有力的為我們作出證明,這樣一來能我們提高的勝訴。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打官司的時候需要證人,但證人所提供的證詞必須是他們真實看到的,不得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也不能夠教唆證人提供假證詞。打官司時對證人的要求或是證人在給證詞的時候有哪些具體的要求等,就應該找律霸網律師來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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