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原告拿不出證據的后果有哪些
民事訴訟中,法院是沒有義務給原告或被告調取證據的。原告不提供證據有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法院也有調取證據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
(一)依職權調取證據,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認定的;
(2)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回避等程序性事項的。
(二)依申請調查取證的情況:
(1)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而須由人民法院調取的證據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
(3)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材料。
民事訴訟沒有什么證據怎么辦呢
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沒有證據法院也會受理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關系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法院的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就必須受理;對于一方當事人沒有證據支持的事實和訴訟請求,只要對方當事人認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其次,有可能存在對方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作為民事訴訟的一項證據制度,“誰主張誰舉證”已廣為人知,但此制度也有例外。相關法律規定:在下列侵權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
1、因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3、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
4、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6、有關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責任的。
民事訴訟中偽造證據的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她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的原告在拿不出證據時,可以先問問律師自己這種情況該怎么樣處理,有哪些后果等。針對民事訴訟中原告拿不出證據解決的方式要是你存在疑問的話,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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