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不成幾天開庭
法律對調解不成到開庭審理沒有明確規定。只是對審限有規定。
如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
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看完本文之后,法律對調解不成到開庭審理時間沒有明確規定,這需要根據法院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安排。所以大家就要多進行關注自己的訴訟案件,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大家對于這點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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