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對調解書不服怎么辦
如果當事人不服民事調解書結果,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并提供有力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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