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財產惡意轉移怎么認定?
如果夫妻一方在離婚時,有惡意轉移財產行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但是自己的主張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必須證明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惡意負債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建議可以嘗試采取以下對策:
1.搜集其存折線索,記下其開戶行,無論其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對于轉移轉移不動產的:既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出售轉讓,否則另一方可以主張買賣無效,并追究其轉移之法律責任;
4.對于轉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購物發票;
5.對于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因為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6.對于制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鑒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對于虛報開支的:審查開支憑證,審查真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時向有關單位調查了解。
在離婚的時候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是不允許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惡意轉移的,如果對于離婚財產進行惡意轉移的話,只要收集到相關證據,在法庭上進行公示,那么在財產分割的時候會分到的比例會減少,并且對方可以要求進行賠償。
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法律如何規定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分割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哪些原因導致公司并購
2021-01-19酒駕輕微事故車子要扣多久
2021-03-14仲裁和訴訟解決民事糾紛有哪些方式
2021-01-28焦作農村人均住房面積有什么規定
2021-01-23中止探望權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24母親再婚后兒子去世能享受贍養費嗎
2020-12-10軍人離婚調解無效證明在哪開
2021-02-06私人借錢用房子做抵押安全嗎
2021-03-19超市雇員受傷責任承擔,由誰負責
2021-03-10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31什么情況勞動合同可以中止
2021-01-30勞動者如何單方請求解除競業限制
2021-03-15不簽勞動合同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020-12-15能否對離退休人員進行勞務派遣
2020-12-18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應否擔責
2020-12-16產品責任險條款
2021-03-14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案例
2021-03-21我國工程保險有沒有法律保障
2021-01-02國壽鴻盈兩全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哪些內容
2020-11-30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的標準是多少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