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贈與財產婚后可以分割嗎
根據贈與的法律規定,贈與行為完成后,該物的所有權就轉移到受贈與人一方。因此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獲得的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因此,婚前贈與的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再分給對方。
二、婚前贈與房產離婚是否可以分割
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夫妻在婚前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但始終沒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后雙方感情破裂起訴離婚,贈與房產的一方反悔主張撤銷贈與,則可以予以撤銷,贈與撤銷后房屋仍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2、夫妻在婚前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并且已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該贈與不能撤銷,房產屬于受贈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三、贈與相關規定
贈與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贈與行為是一種法律行為,其做出后即受法律的保護,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比如車子、房子。
婚前婚姻雙方取得的贈與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這類財產在離婚時不與公平分配,屬于個人財產。我國的法律規定在結婚前,取得財產應屬于個人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相關的當事人應積極的提供這類證據,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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