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的錢怎么拿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就生效,如果調解書沒約定履行期,生效后就可以拿錢?。但要注意的是,調解書送達必須是雙方都送達了才能生效。實踐中有這種情況,就是調解書送達了一方當事人,但向另一方當事人送達時,該方反悔,不簽收調解書,這個調解書就不能生效。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再次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就要判決。法院在處理案件時,對于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都是趁熱打鐵,立即向雙方送達調解書。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法院要進行調解的話,這個時候是不收取費用的,但是如果事先進行訴訟,然后在訴前調解,這個時候就需要收取一半的訴訟費用。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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