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查應該如何進行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了解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于我方的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2、審查合作方有無簽約資格。我國法律對某些行業的從業資格做了限制性規定,沒有從業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特定的業務,如果我方與沒有資格的主體簽訂此類合同將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無效合同的處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調查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盡可能對合作方進行實地考察,或者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
4.注意交易實施的安全。
當事人之間訂立書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確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更好地保證交易實施的安全。所以,在起草或審核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能夠保障交易順利實現的條款內容。如當事人選擇的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條款、合同履行的擔保條款等是否存在不符合實際或無法保證交易安全的情形。尤其是在大宗貨物買賣、不動產買賣和國際ó易類的合同中,這些條款內容顯得尤為重要。另外,有關合同的簽訂地、履行地(如交貨地點等)、標的物所在地及合同糾紛的管轄地、解決方式等條款內容如何約定也直接關系到交易的能否順利實現或交易的安全,在給當事人起草或審核合同時同樣不要忽視此類條款內容。
5.注意考慮合同糾紛發生的可能。
當事人之間通過訂立合同所建立的是一種動態的債權或債務關系,一方權利之實現有賴于另一方義務之履行;換句話說,合同之債僅是一種信用上的法律關系,若合同一方當事人Υ反“誠實信用”原則,則另一方當事人的權利就存在滅失的可能性,盡管其可以通過法律上的救濟途徑來保障其權利實現。但由于合同之權利是一種私權利,法律對私權利進行保護的主要依據就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所以,要求起草或審核合同的人員必須具備“法律的頭腦”和“商業的意識”,在起草或審核合同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到發生合同糾紛的法律風險,在合同中盡可能的將雙方的權利義務及Υ約責任條款約定清楚。這樣,即便將來真地發生糾紛,依據合同約定的內容也比較容易確定各方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盡可能地避免法官濫用司法上的自由裁量權。
合同審查的重要性
合同有多種形式,簽訂書面合同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雙方存在合同關系的重要證據,有利于保護雙方的權益;其次,避免雙方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再次,預防合作方對業務員的職務行為不予認可。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調查):了解合作對象的基本情況,有助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非常感謝您的閱讀,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合同審查應該如何進行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的情況較為復雜,律霸網為您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歡迎您來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業10年。董建淑畢業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專科學歷。從業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務。
交通事故不起訴的條件
2020-12-19被家暴離婚財產怎么判
2021-02-20中外合資企業需要設立監事會嗎
2020-11-08新公司法關于股權轉讓的規定
2021-03-05侵犯商標權10萬法院會怎么判
2021-03-01借款擔保書是否有效
2021-03-05告誡制度適用哪些范圍
2020-11-24單剝奪政治權利未釋放如何處理
2021-02-09委托代理的法律后果怎么規定
2020-11-10什么類型用工可以簽勞務合同
2021-02-08航班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0-12-12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有哪些種類
2020-12-11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的管理內容是什么
2021-03-22為什么會導致保險合同終止
2020-12-30學生保險理賠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15得過抑郁癥還能否購買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020-12-19保險受益人依法討回賠償金
2021-02-21保險公司應履行告知義務是什么
2021-03-23自家車撞自家車的話保險要賠償嗎
2021-02-11保險公司有哪些形式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