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時間調解怎么辦
可以授權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依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調解案件時,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托代理人簽名。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由此可見,當事人不能出庭的,也能進行調解。但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要出具書面意見,但是除了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
此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沒時間調解該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實際上,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沒有時間調解,可以授權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可由委托代理人簽名。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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