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未履行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制作的調解書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調解書未履行如何處理”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制作的調解書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調解書。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減資退股需要簽訂協議嗎
2021-01-28家長因兒童傷害誤工費的索賠可以得到支持嗎
2021-01-13人身傷亡的交通肇事如何處理
2021-01-07辦理未婚證明需要帶什么
2020-11-26交通事故老人贍養費有多少
2021-01-26關于試用期的規定有哪些?
2020-11-26雇傭關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25產品責任險的賠償問題如何處理
2021-03-15保險合同的終止問題有哪些
2021-03-12保險合同的終止
2021-02-14家中失火保險可以賠嗎
2021-01-24保險公司再保險都有哪些內容
2020-12-20保險欺詐是什么意思
2021-03-01保險受益人能否更改
2021-02-14什么情況下汽車淹水可以理賠
2020-11-24免責期
2020-11-16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如何確定
2021-01-17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21-02-24高鐵拆遷房屋和其他公益拆遷有區別嗎,有沒有補償標準
2021-03-12拆遷房房產證如何改名字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