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變更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指合同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前者指合同債權或債務的轉讓,即由新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替代原債權人或債務人,而合同內容并無變化;后者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變化。狹義的合同變更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從我國合同法的第五章的有關規定看,合同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
合同變更是合同關系的局部變化(如標的數量的增減、價款的變化、履行時間、地點、方式的變化),而不是合同性質的變化(如買賣變為贈與,合同關系失去了同一性,此為合同的更新或更改)。合同標的的變更是否屬于合同變更,理論界有不同看法(關鍵在于變更協議是否以原合同的主要權利義務為基礎)。
什么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第一,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有的合同是為當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設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專為當事人一方利益約定的。由于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放棄自己應得的利益,因此,對于這些合同,如果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合同后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再需要合同為其帶來利益,則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雙方在進行協商時,意思表示必須是明確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則,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為可能。不可抗力必須達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為變更合同的理由。如發生不可抗力后,經義務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則不能作為合同變更的理由。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履行不能可以變更合同,這屬于法定的變更合同的事由,雙方當事人是需要以變更以后的合同內容為準,繼續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本人具有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熟悉交通事故和保險法律事務、人身損害、勞動爭議和工傷事故、婚姻家事等各類民商事法律制度和刑事辯護以及其它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熟悉各類公文,并在法律文書的起草、審查、修改等非訴訟業務方面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執業期間曾擔任諸如盜竊罪、詐騙罪、交通肇事罪等多起刑事訴訟案件的辯護人,憑借豐富、扎實的專業知識,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此外,本律師常年為人保公司、人壽公司等單位提供法律服務,曾代理多起訴訟案件,憑借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贏得了服務單位的良好口碑。作為一名年輕律師,堅持以誠信和正直取信于當事人是我的工作風格,進而為各類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公司法董事會決議表決經過幾人同意
2020-11-25申請人能否撤回專利權授予申請
2020-12-01欠錢不還夫妻倆離婚怎么辦
2020-11-25行駛證上面的檢驗有效期過期了需要換嗎
2021-03-05什么是空頭支票,空頭支票是不是空白支票
2020-12-20不給撫養費怎么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措施有哪些
2021-03-24一審和二審敗訴終審可能勝嗎
2020-12-15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2020-12-05擔保可以采用哪幾種方式,簽訂擔保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2020-11-14離婚財產保全手續有哪些
2021-03-01集資房屬什么性質的房
2021-02-23離職經濟補償金交稅嗎
2021-01-05工資4000,欠債不還強制執行多少
2021-01-11人身保險合同有哪些特點
2021-03-06保險合同解除的分類有哪些
2020-12-17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合同條款
2020-11-11企業財產保險屬于哪一種保險
2021-01-07自然災害車受損強保會賠嗎
2021-01-28保險經紀人是什么,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嗎
2021-02-10旅行社責任保險主要功能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