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的越來越多了,現在的房子也是越來越值錢了,那么如果離婚了,房子怎么辦那,比如離婚房屋另一方沒出錢如何分割那?大家一定是很想知道的,但是還不是特別的了解,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離婚房屋另一方沒出錢如何分割那?
《婚姻法》規定:
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買,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根據出資情況,要將財產來源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既用婚后共同財產還貸的,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現代人晚婚現象居多,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經打好經濟基礎,婚前已經有了房子,結婚后通常也會把對方的名字加上去,如果離婚,那么婚后加名的房產一般是按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的。
不少人結婚后會將自己的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但當鬧離婚分財產的時候,對方一般會認為這個是自己的房產,即使有對方的名字也不能分割,但實際上,一方將婚前的房產,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這個是視為對該方的贈與,此時房產從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割。
1、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
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
那么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我們現在也知道了離婚房屋另一方沒出錢如何分割那?你們可以私下的解決,如果你們協商不成的話,就可以去當地的法院去起訴,相信法律一定會給你們一個相對公平的判決的,但是離婚還是需要考慮清楚的畢竟在一起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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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執業十余年,為1000 當事人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服務。對于各類離婚、繼承案件均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尤其擅長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夠抓住各方當事人的核心訴求,運用“訴訟 談判”雙管齊下的策略,推動問題的快速解決。性格平易爽朗、堅毅執著,辦案干脆利落、靈活機變,深受當事人青睞,結案后經常收到當事人的錦旗和感謝信。 重視婚姻家事領域的學術研究和探討,加入中國法學研究會,擔任第十一屆北京市律師協會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參加相關的法律論壇,致力于婚姻家事領域的理論發展和實務操作。參與主編發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務行業白皮書》,為業內外人士提供專業數據和經驗參考。 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講師,赴老年大學開展為老普法服務,深入社區開展普法講座,積極參與關愛自閉癥兒童公益活動。積極投身中央電視臺、北京電視臺、北京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普法節目錄制,為社會民眾普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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