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向法院起訴或者是到工商局查處都是有效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途徑。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法律救濟的途徑主要有5個,但是各個部門的法律救濟方法和范圍不同,因此在尋求法律保護時應根據被侵犯的知識產權的性質與相關部門進行交流。
二、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法律法規
侵犯知識產權罪其實指的就是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而侵犯了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的一種行為。那么關于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法律法規有什么?下面,就由律霸小編為大家帶來關于侵犯知識產權罪的法律法規。
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目前很多的人都能通過自己的智力獲得發明專利,此種行為也可以給自己帶來收入。不少人由于想使用他人的知識成果但是不想支付費用,故此會觸犯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規定,此時受害者若想尋求司法救濟,處除了起訴還有其他的很多方式。
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方式
知識產權共有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企業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安警察能否與外國人結婚,其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16以接受委托成為辯護人的范圍是什么
2021-03-04專利申請的消極條件是什么
2020-12-04新三板定向增發規定
2021-01-06債務人如何對公司人格混同進行舉證
2021-03-21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政府會處理嗎
2021-01-03企業承包經營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07陷入履行不能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0-11-18公司裁員如何報備
2020-12-04人身保險不予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2020-11-26家庭財產保險不承保的財產有哪些
2021-03-22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不同之處在哪里
2021-03-10短期財產人身保險業務償付的計算
2021-02-09保險賠償后能減輕交通肇事罪嗎
2020-11-18騙保之后如何處罰
2021-02-11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保險標的不同
2021-02-05保險公司定損價格過低,車主的修理費差距應該怎樣解決
2021-02-02掛車事故沒保險怎么辦
2021-01-08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21-03-26如何進行房地產項目的成本核算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