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
用人單位與勞務工作者簽定勞動合同后,合同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誠信地履行合同,但是當員工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用人單位可以先與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表現在:
1、繼續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
損害賠償金包括法定損害賠償金(《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4、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二、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予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支付最長不超過1年的二倍工資差額。就是補足另一倍工資。同時,又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最長可能支付勞動者11個月的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但法律還規定了仲裁時效,對勞動爭議應該在一年內提出。所以,對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建立勞動關系超過2年的,雖然勞動者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但只要用人單位提出已過仲裁時效,這時勞動者的請求不能得到主張。建立了勞動關系超過1年未超過2年的,可以得到全部11個月的二倍工資差額。建立勞動關系1年以內的,根據工作月份減去1個月,可以得到相應月份的二倍工資差額。
勞動者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勞動者如果不按照合同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是有可能被用人單位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不要拿自己的權益開玩笑。勞動者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是什么,現在點擊律霸網在線咨詢系統就能夠讓他們為你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違章最遲什么時候處理
2020-12-23交通事故二級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11-23公司不續簽合同是否有賠償
2020-11-28懷孕女子犯罪怎么處理,會坐牢嗎
2021-02-05學生發現肺結核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21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幾年后能否開除
2020-12-12賠償金和經濟補償的不同之處是什么
2020-12-14公司裁員賠償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2020-12-12為什么旅行社責任保險應改為法定保險
2021-03-02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保險費糾紛案
2020-11-25免賠額和不計免賠
2020-11-23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嗎
2020-12-25失業保險待遇轉遷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6投保人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15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人傷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2020-11-22自駕出游的保險怎么辦
2021-03-19保險的功能有哪些
2021-01-14自燃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1-03-06責任書出來后保險多久理賠
2021-02-08施工中車輛碰撞保險賠償嗎
202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