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社會上法官已經作出財產判決的離婚案件就能發(fā)現(xiàn)每一個案例當中都會涉及到非常多的證據(jù),如果沒有這些證據(jù)就可能直接改變了所有案例的最后判決究竟偏向于哪一方,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總結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案例證據(jù)有哪些?
一、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案例證據(jù)有哪些?
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婚后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分,但是當事人也可以要求婚姻損害賠償,起訴離婚財產分割。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的根據(jù)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至于起訴離婚財產分割,在夫妻沒有財產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按照平分原則分配財產;如果一方有過錯的話,一般會照顧無過錯方;如果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的做法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jù)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shù)呢敭a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yǎng)殖、種植業(yè)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fā)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jù)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yǎng)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shù)恼疹櫋?/p>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shù)模挥柚С帧?/p>
綜上所述,如果想要在離婚的時候多分一些財產首先就必須收集到有利于自己的證據(jù)并且證明對方沒有獲得財產的資格,但是除此之外如果涉及到孩子撫養(yǎng)費可能就會讓法官多判財產給當事人。
2020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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