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主體,又稱為合同當事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而債務人則依據法律和合同負有實施一定的行為的義務。
當然,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地位是相對的。在某些合同關系中,由于一方當事人只享受權利,而另一方當事人僅負有義務,所以債權人與債務人是容易確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關系中,當事人雙方互為權利義務,即一方享受的權利是另一方所應盡的義務,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則是一方所享受的權利,因此,雙方互為債權人和債務人。
如前所述,合同關系的主體都是特定的。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合同債權又被稱為相對權。主體的特定化是合同關系與物權關系、人身權關系、知識產權關系等的重要區別。不過,合同關系的主體或者當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變的。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債務人可以將其債務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這樣,第三人可以取代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關系,成為合同關系的主體。這種債的主體變更,并沒有改變合同關系主體相對性的特點,因為第三人一旦取代原合同關系當事人一方或者加入合同關系中,都已經成為特定的合同關系當事人,因此合同關系的主體仍然是特定的。
相關知識: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合同是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結果,是以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且合同的內容即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由意-思表示的內容來確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合同是一種雙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為。首先,合同的成立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其次,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須互相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再次,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須達成一致,即達成合意或協議,且這種合意或協議是當事人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因而,合同是一種雙方、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合同是以在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首先,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的目的,在于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或共同的經濟利益,因而合同的內容為當事人之間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其次,合同當事人為了實現或保證各自的經濟利益或共同的經濟利益,以合同的方式來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第四,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這其中包括: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合法,訂立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須合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合同的履行必須合法,合同的變更、解除必須合法,等等。
第五,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所謂法律約束力,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遵守合同的規定,如果違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合法合同的法律關系當中,合同的主體也就是合同關系的主體,即合同當事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債務人也可以依據法律和合同負有實施一定的行為的義務。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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