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時,法院會怎么判
法院會適當降低。
一、認定違約金過高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二、法院對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進行調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這方面問題進行的解答,通過案例的分析,合同違約金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法院會適當進行調整,以實際損失為準。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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