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人民法院應當將該第三人列為原告,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當事人列為被告,但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沒有承擔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列為第三人。
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客體不僅包括法院做出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也包括仲裁機構的裁決書和調解書。只要實質上對第三人利益造成損害,無論是訴訟案件還是非訴案件的裁決,是針對確認之訴、給付之訴還是形成之訴,都可以適用第三人撤銷之訴。值得注意的是,法國,還有我國香港、臺灣都規定第三人撤銷之訴的客體應當是終局判決,不適用中間判決,同樣也不能針對判決理由。另外,法國不允許對某些具有特殊性質的判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筆者認為,這種限制是有必要的,身份關系不同于一般民事關系,不能允許第三人否定判決的效力。
為避免對法律關系造成長期的不穩定,維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對第三人提起撤銷訴訟做了必要的限制。《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三款規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這里的“六個月”應理解為除斥期間。民訴法規定,案外人應當向做出該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法院起訴。起訴法院可能為一審法院,也可能為二審法院。根據我國2008年的司法解釋,提起再審的向做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目的在于糾錯,旨在完全推翻原判決。由上級法院管轄有利于實現內部監督。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目的在于保護權利,只須撤銷原判中對第三人不利益部分對其的效力。原判法院對了解案情,便于快速解決糾紛,提高訴訟效率。另外,如生效裁判是仲裁機構的裁決書和調解書,應由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第三人撤銷之訴被告相關內容,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被告是原判決的當事人,如果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需要注意相關時限。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標權轉讓是否要納稅
2021-03-25自訴案件起訴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2020-12-29金融借款保證人免責的情形
2021-01-10股權眾籌有什么作用
2021-02-28公司分立的條件申請
2020-12-08夫妻抵押離婚后擔保失效嗎
2021-02-02鄰居住改商噪音擾民,其他業主如何維權
2021-02-27胎兒親子鑒定的方法及效力是什么
2021-03-26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有何異同
2020-12-29離婚債務立案是否需要收費
2021-01-18不交物業費違法嗎及有什么后果
2021-03-12老公不離婚自殘怎么辦
2021-01-04信用卡違約金按天算嗎
2021-01-03單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項
2021-02-17國企如何編制改制方案
2020-12-26勞務合同和就業協議書有什么不同
2021-01-25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原則小議
2020-12-26產品責任案件中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如何承擔責任
2020-12-31保險公司是怎么設立的
2021-01-14失業保險基金被挪用怎么辦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