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有的人在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粗心大意,導致最終分割出來的結果對自己很不利,可以說是對自身利益造成了很大損害的。而在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又對財產分割存在異議。那實踐中離婚財產分割存在異議該怎么辦呢?律霸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財產分割存在異議該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同時第九條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財產分割協議能否作為離婚財產分割依據
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訴訟離婚時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
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事發生:
雙方已經同意協議離婚,并就財產分的割達成了協議。如:男方支付女方**元。 然,因在某件事上,雙方意見不一致。難取統一。以又走向了訴訟離婚的途徑。于是,在財產分割時,女方舉出原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向男方主張**元。
這份協議,此時此刻,是不能作為分割財產的訴訟證據使用的。
這份分割財產的協議有效是有條件的。即是個附條件的協議。是雙方在協議離婚時,才能成立。雙方沒有達成最終協議離婚,而是走向了訴訟離婚,該協議就沒有生效。
現實生活中,還有這樣這事情:
雙方感情保鮮時,達成了一份看似一開玩笑的好玩協議:若一方變心,提出離婚,則支付給另一方**元。或者是,把家中的財產全給不變心的一方。
當雙方生活陡起風浪,婚姻的小船不再揚帆,法庭之上,沒有變心的一方舉出這份證據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
這份證據,應該得到法庭的支持。
同樣,這是一份附期限的協議,是在一方提出離婚這樣的法律事實發生時生效的協議。
這種情況下夫妻無法協議離婚,但可以考慮通過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系。但如果是在離婚之后才對財產分割有異議的,此時之前是協議離婚的,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共同財產重新做出分割,但需要注意時限問題,必須是在離婚之后的一年之內提出。
出軌對離婚時財產分割有什么影響
怎么寫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2020最新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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