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刑事答辯狀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一、二審、刑事自訴案件二審中原為自訴人的為被上訴人用)
答辯人: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
因_____________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針對訴狀或上訴狀的指控所做出的答辯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
代書人:
年月日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什么是刑事訴訟:
一、概念
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其中,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偵查機關(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等)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二、特征
1.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主持進行。
2.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
3.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4.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進行。
三、階段
(一)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刑事訴訟程序全書
1.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⒉偵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機關(檢察院)或者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為收集、查明、證實犯罪和緝獲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⒊起訴有兩種,包括公訴和自訴;
⒋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辯雙方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于依法向其提出訴訟請求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訴訟活動;
⒌執行則指刑事執行機關為了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中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等。
(二)特殊階段:死刑復核程序、審判監督程序。
四、基本原則
1.控審分離是指控訴職能和審判職能必須分別由專門的訴訟主體來承擔,而不能把兩種職能集中由一個訴訟主體來承擔。
2.控辯對等是指承擔控訴職能的訴訟主體與承擔辯護職能的訴訟主體地位平等并互相對抗。
3.審判中立是指承擔審判職能的法院及其審判人員不能有控辯雙方或者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機關或者人員擔任,而且審判者應當對控辯雙方不偏不倚,平等對待。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二審刑事答辯狀相關內容,對于二審案件,如果被告人不服人民法院的一審刑事判決的,是可以上訴的,如果人民檢察院不服的,是可以抗訴的。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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