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的違約責任是指委托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委托開發合同。主要有以下幾項:
1、委托人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研究開發人不承擔責任。委托人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賠償因此給研究開發人造成的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2、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完成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托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委托人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解除合同,委托人應當賠償因此經研究開發人所造成的損失。
3、逾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責任。委托人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研究開發人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后,退還委托人。如所得利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監護人證明在哪里開
2021-02-03相鄰權需要哪些證據
2020-11-292020民事訴訟法全文內容有哪些
2021-01-08監護人要負刑事責任嗎
2020-12-04姥姥姥爺算法定監護人嗎
2020-12-19離婚后女兒歸我,可以不讓男方看望嗎
2021-03-20員工不辭而別的話單位要怎么處理
2021-02-25何時能變更勞動合同
2021-01-04哪些情況不能簽終止協議
2021-02-06簽訂勞務合同叫什么員工
2020-12-12人身意外保險遺囑如何變更保險合同受益人
2020-11-13保險合同的體現形式有哪些
2020-11-22保險合同是諾成合同嗎
2021-03-02人身保險金額確定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09保險合同不能解除的條件
2020-11-16保險公司超過判決書規定日期不給錢有什么辦法
2021-02-10意外死亡沒有報警保險可以理賠嗎
2020-12-28可以取消外資保險公司高管終身在中國任職資格的情形
2020-12-12事故證明書可以報保險嗎
2021-01-03如何理解網絡保險
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