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因為履行的義務而獲得不同于一般人的醫藥生活補助費、復員費、轉業費等費用。在軍人離婚之時,對這部分財產的分割也就成了比較困難的事。究竟軍人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呢?律霸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2、《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軍人由于履行特殊義務,他們除日常工資外,還包括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復員費、轉業費等。
軍人離婚時這些財產如何分配,必須先分清哪些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各自所有,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3條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3、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依照上述司法解釋規定的計算方法,復員費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復員費總額/(70-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夫妻關系存續年限。
軍人離婚與其復員轉業并不一定同步進行,此時軍人的配偶只享有對復員費、轉業費的期待權,將來一旦軍人復員后轉業,其原配偶可以請求分割復員費、轉業費。
律霸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軍人離婚財產的分割與普通人離婚的財產分割多多少少有點區別,主要是因為軍人所獲得的財產比較特殊。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軍人打老婆可以離婚嗎
軍人離婚女方有補償嗎
軍人離婚孩子歸誰撫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怎樣確定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
2021-02-02行政復議沒成功怎么辦
2020-11-18國有資產房屋允許對外出租嗎
2020-12-04第三方支付的各方主體都有誰
2021-01-03商標品牌如何促進經貿發展
2020-11-13大學生校園貸事件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25離婚夫妻財產分割相關規定
2021-02-08起訴離婚程序步驟詳解
2021-01-15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存在未遂狀態
2020-12-29煤礦工意外死亡如何賠償
2021-01-19房改集資房屬于什么性質
2021-01-17調崗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3-15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全文
2020-11-17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險公司怎么賠
2021-02-10六年工作沒買保險怎么賠償
2021-02-16近因原則在保險糾紛中如何適用
2021-01-07孕婦摔傷為何不獲賠 保險公司以免責拒賠
2021-02-25保險合同采取的形式包括什么
2021-03-15未事先告知投保人的遲延生效條款是否生效
2020-11-23保險合同簽定后能換被保險人嗎
2020-11-18